毛遂乃战国时赵国平原君赵胜的门客。当年,秦国发兵40万攻打赵国,将赵国都城邯郸围了个水泄不通。平原君奉命前往交好的楚国求救,毛遂自荐随同。到了楚国,当平原君与楚王交谈将崩,毛遂挺身而出,按剑直前,陈说利害,说服了楚王很快出兵救赵,促成了楚赵“合纵抗秦”大计,成就了一段“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”的传奇。
然而,鲜为人知的是:毛遂自荐的第二年,燕国发难、兵临城下,赵王强令毛遂挂帅出征,结果赵军一战即溃,几乎全军覆没。毛遂身为主帅,自觉难辞其咎,更无颜面君复命,便在兵败溃逃中拔剑自刎以死谢罪。
张伯驹先生有句名言:“官非其任不处。”意思是:不适合其任职能力,即使给官也不能去做。这里说的是一种“治国平天下”的责任感,唯恐能力不济会误国误民。本质上是一种不敢当。当然还有另一层意思,怕当不好被人们戳脊梁骨,坏了名节,出于一种明哲保身的考虑。无论是哪一种情况,只要自己不具备那个能力,这个官是决不能胡乱当的。这是一种以自知之明为前提的自律。
据说,当得知赵王欲让自己统兵御敌时,毛遂大吃一惊,立即向赵王请辞,表示自己不堪此任。无奈,赵王固执己见,硬要“赶着鸭子上架”,最终导致了赵军一败涂地。显然,就“毛遂统兵”而言,责任并不在毛遂的自律,而在赵王的他律。是赵王的用人“不专业”贻害了赵国,也毁了毛遂这般优秀的外交人才。
“毛遂统兵”现象今天仍不鲜见。有些现代人物,尽管就其能耐而言,在铁匠铺打铁吃饭很行,可他却偏要学关云长上赤兔马舞大刀,什么官位都敢争,什么官儿都敢做。
当然,要想劝水平很低的那些人放弃做官梦,好比“与虎谋皮”。你要劝他别当官,比从酒鬼手里夺酒瓶还要得罪人。“和尚动得,我动不得?”这种阿Q思维下,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自己不适合当官。个中原因,不外乎两条——其一是苏秦说破的“位尊而多金”,在一些地方和单位,当官就比当“群众”有权有钱;其二是缺少竞争机制,在有些地方和单位虽然制定了一大堆“用能人”“用年轻干部”的规划,但规划来规划去,还是缺乏“竞争”意识。由此衍生出的问题是:只要没有“拉出来遛遛”的竞争机制,“毛遂统兵”的悲剧就难以从根本上避免。
所以,凡有志于“治国平天下”的领导者,都应高度重视如何谨防类似“毛遂统兵”式的用人失误。因此说,“官非其任不处”,不让“毛遂”再“统兵”,说到底是一个“他律”而不是一个“自律”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