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
拉萨市曲水县通报3起典型案例
具体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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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5月,曲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,该企业私自搭建二层用于存放成品,厂房内粉尘积尘严重,部分机器未张贴操作规程,厂房内线路私拉乱接,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随即立案查处。
处理结果:该企业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,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15000元(壹万伍仟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,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。
案例二
今年6月,曲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,该企业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,无粉尘清扫记录,作业区域地面、设备表面粉尘堆积严重,危及作业安全,除尘不到位,空气中大量粉尘弥漫,喷淋设备布设位置错误,未对隐患区域起到安全保障作用,随即立案调查。
处理结果:该企业违反了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(壹万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;其主要负责人违反了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元(贰仟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
今年7月,曲水县应急管理局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,该企业未严格按照粉尘清扫制度进行清扫,10余天清扫记录缺失,造成粉尘堆积严重,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随即立案查处。
处理结果:该企业违反了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,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(壹万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;其主要负责人违反了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,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元(贰仟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来源:曲水县应急管理局






